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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换机 2024-09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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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?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?

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吗?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?

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?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?

在农村,由于过去升学、就业等诸多原因,农村的孩子将户口迁往城市以后,使得自己的户口性质发生了变化,原来的农业户口变为非农业户口。这样的情况,在农村有很多。但是父母一直在农村居住,拥有农村户口,当老人去世以后,作为子女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,当然有权利继承农村的房屋。

法律规定,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,任何人不得自由买卖。宅基地对于村民来说,只有使用权,没有继承权。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,那么既然你继承了农村的房屋,那这宅基地的使用权理所当然归房屋的主人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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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题主所说的“集体要强制收回宅基地”,这种做法是不合乎《物权法》规定,因为你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,拥有房屋的所有权,任何人没有权力处置宅基地上的房屋。除非是国家或者地方***征用土地,你的房屋在征地范围之内。这种情况下,属于合理***,国家会按照补偿标准,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合理的补偿。否则,只有你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处置。

不过,继承了农村的房屋以后,你可需要上心一点,好好管理哦。如果是你继承的房屋因为无人居住而倒塌,那么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。另一种情况,村集体也可以收回宅基地,那就是你将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以后。有的人家,旧房屋没有及时修缮,致使原来的房屋上盖倒塌,有的人家索性将上盖等拆除了,将宅基地平整以后,用来栽种蔬菜瓜果等,这种情况下,村集体也有权利将宅基地收回集体。

所以,综上所述,你如果还想在农村拥有自己的一块立足之地,那么你在继承了农村的房屋以后,就要好好“善待”它。即使你不在村里居住,也要经常“回家看看”,别让继承的房屋有所“闪失”,这样你拥有房屋的继承权以后,就相当于也拥有了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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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和房屋吗?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?

房屋和宅基地的“继承”,是有区别的,房屋是私有财产,非农业户口是可以继承的,但宅基地归农村农民的集体所有,不属于私有财产,所以就不能继承。

农村的宅基地,是随房屋的使用而存在的,这就叫地随房走,只要房屋在,宅基地的使用权就随着这个房屋拥有使用权,农村的宅基地虽然不能继承,但继承了宅基地上面的房子,就自然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,宅基地是不是继承,实质上就随着房子已经继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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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,只是在房屋不存在后,这个宅基地才能自然归集体所有。既然房子是私有财产,又可以由非农业户口来继承,集体就没有办法收回,如果强制收回就是一种违法行为。这么多年非农业户口的宅基地,都没有强制收回的先例。

非农业户口的房屋,如果房屋倒塌后重新建设,按照现行政策再行审批,有可能就得不到批准,所以这种情况就要保持房屋完好。另外如果房屋遇到***,赔偿只能是房屋和其他建筑,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地上的附属物,宅基地这部分归农村集体所有。

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?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?

户口和宅基地是息息相关的,因为宅基地就是针对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分配的用于建设的集体土地。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,不存在继承的情况;但是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归属于个人的,在《继承法》和《物权法》来说,完全是可以继承的,而且不会和户口***。也就是说,无论您是否是农村户口,都可以合法的继承地上房屋的所有权。您的这个权利,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。而且,根据“地随房走”的原则,在您继承房屋的时候,也在名义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,但是也只是名义上的,不会给您发放《宅基地使用证》。

而对于村集体要强制收回您继承的房屋和宅基地来说,也是不合乎《物权法》的相关规定的。对地上房屋来说,您继承了所有权之后,对房屋的处置权只能由您决定。村委会无权代替您或者强制您做出处置您的地上房屋,这绝对是违法的。如果可能的话,您可以***取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,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。

你好!宅基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的土地,宅基地的取得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密不可分。

(一)宅基地不是继承法规定的可以继承的财产,不产生继承问题。

(二)宅基地是分配给农户使用的,只要农户存在,即可一直占有使用,无须继承。

(三)宅基地因拥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取得;继承因血缘关系而发生。两者的产生基础不同

(一)我国《物权法》在不动产立法上,***用房地一体主义。即房与地不能分离,房随地走、地随房走,房和地不得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。

(二)虽然宅基地不可以继承,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。城镇居民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,而继续占用宅基地范围内的土地。

(三)通过继承取得的农村房屋是不能重建、翻修的。建设房屋需要办理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,是无法办理的,即使把房屋建成,也无法办理《不动产登记证》。

(四)继承的农村房屋在灭失、毁损后,因为宅基地已经没有继承的房屋所有权,宅基地使用权自然消灭,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。

(一)你属于合法继承房屋而占用宅基地,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,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宅基地。

(二)你可以向乡镇人民***或者县级自然***部门反映村委会的违法行为,要求解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争议,责令村委会纠正违法行为。

我先肯定的回答:非农业户口,可以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屋了,不要再提心了,集体也没权利收回:

第一,国家层面对此作了明确答复。

最近一个月,几个国家部委相继发声,回复网友提问,明确表示,户口已经迁移到城市的子女,有权利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,明确可以修缮居住,并且,可以按农村盖房屋要求,重新修盖。

不得不说,这一个规定,为农村打入了一剂活力。

本来,年轻人到城市定居后,父母在,还会偶尔回农村;父母不在,反正宅基地、农田也不归自己了,就荒废了。

农村,彻底空心化了。

这个好政策一出台,相信,不少年轻人,会经常回农村看一看,维护一下自己的宅基地,房屋和农田。

第二,私人财产,不可侵犯。

宅基地、农田和房屋,虽然最终是集体的,但使用权已经给到了个人,集体无权利收回,也无权利管理。

而且,房屋更是个人的私有财产。集体,没权利处理人个人的私人财产。

如果集体胆敢处理,那这个去处理的个人,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处的,这是灰色的行为。不得人心。

所以,身在城市的你,大可以放心,你的宅基地和房屋,就是你的,集体无权强制收回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竹山社区写字出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竹山社区写字楼出租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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